GB/T23110-2008/CIE43-1979投光燈具光度測試
GB/T 23110-2008/CIE 43-1979.Photometry for floodlights.
1范圍
1.1這些推薦打算覆蓋用于室內(nèi)和室外投光燈的光度測試,投光燈使用的光源是白熾燈或放電燈管(包括管狀熒光燈)或帶反射器的燈。類似的方法可用于使用氣體或油的投光燈。這些推薦只適用于對視覺穩(wěn)定照明的燈具而不適用于閃光燈。
1.2本標準推薦的光度測試方法不包括以發(fā)信號為目的的探照燈、道路照明燈、汽車頭燈(其中一些由別的文獻處理),也不包括“成像”光學(xué)裝置,雖然類似的方法已可很好地應(yīng)用于這些裝置的光度測量中。
1.3本 標準也不包括光強峰值和半峰值方向間的夾角小于2°(即2X2° ,或半峰發(fā)散角為4°的對稱光束)的燈具,它們要求特殊的方法進行光度測量。這些測量的信息可參見文獻,例如:
a) J. M. Waldram,“探照燈的光度測量”,Trans.照明工程協(xié)會(倫敦),16,187,1951
b)“關(guān)于探照燈的研討會”,照明工程協(xié)會(倫敦)出版,1948
c)“IES關(guān)于探照燈光度測試的指南”,照明工程,53,155,1958
d)“ 國家標準局:探照燈的光度測量”,NBS技術(shù)注釋198,發(fā)表于1963-12-17
1.4本文中描述光度測量結(jié)果的光強值,可以用光強分布曲線、等光強圖或適用于計算機計算的表格來表述。這些光強值是在距離平方反比定律成立時由照度測量推算而得。見4.4.2。在某些情況下,測量其他光度數(shù)據(jù)可能更恰當,例如照度分布的平面離燈具相當近,就像“洗墻燈”之類的燈具。本標準不涉及這種測量,將由單獨的文獻來處理。
2定義
定義2.1.2.2.2. 3和2.4只適用于單一峰值且光強分布隨角度增加而連續(xù)遞減的情況,多于一個峰值的特殊光束形狀尚在考慮之中。(通過最大光強特定平面的)半峰發(fā)散角one half peak pergence (in a specified FLANE through the maximum inten-sity)在選定平面上包含所有光強極坐標曲線的矢徑大于50%峰值的光束角度范圍。
2.2(通過最大光強特定半平面的)半峰邊角half-peak side angle (in a specified HALF PLANE through the maximum inten- sity)最大光強方向和在選定半平面上測得的50%最大光強方向之間的角度.
注:當光強分布只有一個對稱面或者不對稱時,半峰邊角特別重要。在圖1所示的笛卡兒直角坐標中,平面ab的光強分布在半平面a上的半峰邊角為民,在半平面b.上的半峰邊角為民,這時半峰發(fā)散角為(B +房).
4. 4.3的測試距離和6. 12的測試角數(shù)量都由較小的那個半峰邊角月決定。
檢測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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